“智”的可能性与“能”的极限性:论人工智能的“智”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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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智能包含“智力”与“能力”两个方面。“智力”意指理论意义上的认知力,“能力”意指实践意义上的能动力。真正的智能行为必须做到“智”与“行”的兼备。人工智能能否拥有人的心智不仅仅在于它能否拥有其“能”,即它能够做什么;而且更在于它能否拥有其“智”。对人工智能之“智”的分析仅仅是一个先验性的理论分析,因此对它能否拥有其“智”的回答也只是一个先验性论断。(剩余171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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