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信用权益的解释:文化拘束与私权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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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法典》对自然人信用利益保护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对该种新型权利类型的立法态度。一方面,我国传统信用制度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信用秩序之维系依托儒家宗族与熟人共同体的身份信赖,这种人格信用模式内含非正式规范的种种局限。另一方面,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带有较强的行政主导特点。这些均对信用权益的解释构成了隐性拘束。(剩余140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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