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某公司诉被告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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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某公司综合应用多项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于2019年10月通过公开活动发布,还制作了两段Ada相关视频。2022年7月,被告公司通过抖音账号发布两段被诉侵权视频,使用Ada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中替换有关标识,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其中一段视频还添加被告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作为标题一部分。(剩余24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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