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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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李女士曾入职某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岗位,主张某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的加班费等。关于加班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某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女士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形,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剩余31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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