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推进社会化社区服务的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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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具有应然的自治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但居委会“行政化”[2]问题一直被学界关注。在社区服务社会化的趋势下,居委会“过度行政化”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去行政化”又使居委会面临财政、人力支持收紧的局面。(剩余50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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