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模式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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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刑满释放后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反映出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质效不高、家庭监护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构建以教育改造实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模式,从预防重新犯罪的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完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综合履职机制,协同多方力量强化犯罪治理。

关键词:重新犯罪 法律监督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剩余34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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