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中“行刑倒挂”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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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行刑倒挂”是行刑反向衔接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同一违法行为经检察机关不起诉后,行政机关处罚力度远超同类行为的刑事罚金,在税收、食药、海关领域尤为显著。究其成因在于法律规范存在结构性缺陷、衔接机制运行存在障碍、法治理念存在深层次矛盾。对此,需从健全法律规范体系、优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更新法治理念三方面发力,推动行刑责任衔接顺畅,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剩余39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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