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检察监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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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司法拍卖在近年来逐渐成为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处理财产的主要方式,但目前的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存在对网络司法拍卖的监督时效性不强、利用长期租赁逃避执行问题频发、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不规范等不足,制约着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损害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检察监督,一方面,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工具,加强对租赁关系尤其是长期租赁的审查,发掘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高发违规点;另一方面,加强对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以确保程序规范。(剩余38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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