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新领域的实践反思及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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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中新领域的探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的应然制度逻辑,契合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由于该制度在我国运行时间不长且欠缺有益经验,诉讼中存在规范化不足、案件线索高度单一以及效果显著但不彻底等问题。应在探究行政公益诉讼新领域制度运行的法律治理逻辑基础上,完善顶层设计,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专家辅助人等手段助推该项制度在实践中的功能发挥,促使检察机关职能由诉源治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剩余52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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