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从事危险品作业型危险作业罪的司法适用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危险作业罪入罪意义重大,当前罪名适用主要集中在擅自从事危险品作业型危险作业,但该类案件在实践中面临如何判断 “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范围、如何处理与危险驾驶罪等罪名的关系和司法适用问题、如何处理犯罪泛化和行刑协同治理等问题。通过检视问题提出破解路径,许可证过期、被暂扣后继续从事危险品作业属于“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情形,获取许可中存在欺骗或者贿赂的应当分情况而论,“批准”指许可外的其他安全生产审批。(剩余483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