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的“现实危险”认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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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新形势、新情况,《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预防和风险防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完善司法解释、制发检察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该罪名在实务中的适用和完善。(剩余54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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