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二:云南省鲁甸县某公司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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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2019年5月,鲁甸县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鲁甸县桃源乡6.03亩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停车场。12月,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状。2020年7月,鲁甸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责令自行拆除非法占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04万元。(剩余4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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