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海南省儋州市某村集体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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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2019年7月,儋州市峨蔓镇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儋州市某公司签订荒沟、荒滩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占用峨蔓镇61.61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61.51亩)修建鱼塘。2020年7月,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经海南省资源环境调查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耕地损害程度为重度。9月,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儋州市公安局。(剩余4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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