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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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完成复垦任务的县(市、区)暂停新的临时用地审批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土地复垦的申报与审查、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临时用地年度内超期1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20%以上的县(市、区),暂停新的临时用地审批。(剩余29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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