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意见》: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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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用途管控、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光伏和发电项目占用耕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种植造成耕地地类发生改变的作物。(剩余15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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