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4〕349号 2024年3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提高公共实训基地的共享开放水平,完善民营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机制,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和用工保障,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决定,从2024年至2027年,加力提效用好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百万民企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剩余229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