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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从“教令权”到“教育责任”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法律的近代化转变

摘要:古代法律将父母等长辈面向子女后代开展的教育活动称为“教令”,并且形成了明显偏袒于长辈的法律制度。根据古代法律规定,父母等长辈在家庭教育活动中具有绝对权威,子女等后辈违背“教令”是犯罪行为。在这一法律体系之下,子女不遵从父母教育,动辄触犯法律。在古代法律影响下,传统家训涉及道德规矩、伦理思想的内容也得到广泛尊重与传播。(剩余124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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