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历史建筑物保护利用条例的制定及启示

——以京都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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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在实践中存在与一般建设活动的差异,使得众多建筑遗产难以被有效利用。本文聚焦日本《京都市历史建筑物保存活用条例》制定的前因后果,结合条例实施相关的各类政府文件,研究京都市政府为提高历史建筑物的活化利用效率和社会公众参与度所形成的制度创新。研究发现,日本基于登录制度所形成的文化财保护利用计划的编制方法在京都市条例所形成的管理制度中得到了沿用;同时京都市为同类型的传统建筑京町家制定统一标准,以综合控制的方法提高了计划的审批效率,从而使条例的应用对象逐渐从公共建筑发展到居民住宅。(剩余117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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