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算法价格歧视的法律规制

——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的角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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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算法价格歧视以消费者个人信息为研究质料,运用各类算法描绘消费者画像以精准对靶每个人的最高接受价格,最终实现利润最大化,该行为的本质是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不当使用。从源头规制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需要经营者遵循个人信息处理规范。文章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规定着手,要求经营者的信息处理行为符合:最小的信息收集范围、处理信息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以及采取对消费者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三大条件。(剩余72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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