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实务探析

——以XT大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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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降低研发机构研发成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以下简称“2009年115号文”),自2009年起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实施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2010—2020年又多次发文,明确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202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下简称“2021年6号公告”),将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1号)(以下简称“2019年91号公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140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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