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中“可处罚性”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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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可处罚性”审查是决定行刑反向衔接质效的基础环节。因实践中尚缺乏统一判定标准,某些地方检察院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暴露出对必要性审查的不足、审查标准的不一致性以及检察意见的不规范性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可处罚性”原则的适用主要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被不起诉人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处罚,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重点审查法律依据的充分性、处罚主体的合法性、处罚时效的及时性等。(剩余72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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