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接触型婚恋诈骗刑民边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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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奚某某与被害人徐某某通过交友软件相识。自2020年9月,奚某某隐瞒自己真实姓名及已婚事实,自称“赵某”与徐某某以“谈恋爱”名义线下交往,并营造将与被害人结婚的假象,期间奚某某多次拒绝被害人提出的“见家长”请求。交往过程中,奚某某多次索要、收取被害人财物,包括共同吃饭、看电影、购买衣物等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5000余元。(剩余56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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