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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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开的个人信息也是刑法的保护对象。判断公开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能简单地一律归为有罪或无罪,而应当依据该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区分认定。对此,必须考察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根据前置法的规定,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只有对信息主体权益有重大影响,才符合该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置法要件。(剩余57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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