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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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口安全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剩余59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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