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权的解码与构建

——以控制与管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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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数据的价值不断凸显且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新型生产要素。就数据保护而言,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产权规制法与行为规制法。产权规制法与行为规制法所规制的对象其实是以数据为载体、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加工处理的著作、专利与商业秘密。产权规制法并不是对数据及数据产权进行保护,而是对既有权利及经过数字化与数据化后的客体进行保护。(剩余212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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