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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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用艺术作品是实用功能产品与审美艺术作品的结合,在实践中存在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交叉保护界限模糊、概念不清的问题。作为美术作品的一类,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独创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且应当具备与传统美术作品相当的艺术审美标准。同时,应以可分离性标准厘清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保护的不同权利客体,明确两者互为补充的关系。(剩余53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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