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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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期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3〕5号)的通知,从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6个方面,对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早在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印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建立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时隔7年,《评估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哪些新要求?与2017年出台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相比,新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有哪些新变化?各地在督导评估时应采取哪些新举措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对此,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剩余65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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