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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规范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權益,明确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类型、处理适用、处理和解除程序等。

《指引》强调要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剩余1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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