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判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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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三年,四川盐亭县。这天,两名九岁的小男孩——刘縻子和李子相,一同在河坝放羊。中午休息时,刘縻子向李子相讨要了午餐葫豆,李子相并未吝啬,把自己的葫豆分给了刘縻子。

刘縻子食毕却再次向李子相讨要,李子相不给,刘縻子竟恼羞成怒开始辱骂、殴打李子相,二人纠缠中,李子相被推倒,腰眼不慎撞到石头,当场丧命。(剩余25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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