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下微罪治理的理论反思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微罪入刑呈扩张趋势,以国家本位主义刑法观和报应刑为指导的微罪治理路径难以有效应对司法实践。而实现对传统刑罚观的扬弃、以恢复性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恢复性司法为微罪治理提供了新思路:一方面,恢复性正义与微罪治理理念相契合;另一方面,恢复性司法所追求的当事人主义有助于微罪犯罪控制。在恢复性司法下构建我国微罪治理路径,立法层面要赋予检察机关微罪案件适度调解权;司法层面则扩大微罪案件酌定不起诉适用范围、构建微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需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新设社会服务刑,健全恢复性司法配套制度。(剩余1559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