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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妻子早年收养了一个男孩,将他抚养成人。现在,这个孩子对我和妻子非常不好,而且在外面为非作歹,欠了很多债。请问,收养关系能解除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成先生(广西贺州)
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剩余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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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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