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藏巴汗《十六法》中的刑法
摘要:在西藏悠久的法律发展史中,刑法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十六法》作为一部古代法律,具有刑民不分、程序法和实体法结合的特点,该法总共规定了1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罪肉刑律、警告罚锾律、杀人命价律、伤人抵罪律以及盗窃追赔律则主要涉及刑法领域。通过对该法中涉及刑法领域的条文、犯罪认定的具体标准和措施进行详细分析,发现作为封建农奴制度的法律,其存在偏重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对犯罪的认定过于简单、与宗教的联系过于紧密等致命缺陷,但该法的制定是以等级制度为外在框架、以公平公正为内在理念的,它通过各种法律规定增加了罪犯犯罪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时民众心目中的“公道”。(剩余774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