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可分期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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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历史,分期和按揭都不是新鲜事物,分期购房曾经在清朝时期的北京盛行,按揭购房曾经在民国时期的上海盛行。

清朝时期北京的分期购房,仅限于旗人。清朝前期对旗人施行的是免费分房政策,原则上,一品官分20间,二品官分15间,三品官分12间,四品官分10间,五品官分7间,六品官分5间,七品官分4间,八品官分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没有工作的普通旗人每人分两间,只要是旗人,人人有房住。(剩余3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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