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鸡蛋为由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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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吴某、史某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1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12月,史某、吴某两人待业在家,经他人介绍加入“地推”群。在掌握“地推”流程后,两人自行采购鸡蛋,专门到人流量较大的菜市场、超市、药店等地附近摆摊,以免费领鸡蛋的名义吸引老人,然后对前来领鸡蛋的老人说:“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登录某些APP的手机账号才能领取”。(剩余2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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