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案宣判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徐某文、方某平连带赔偿门楼修复费用10.35万元和人文生态资源损失31.06万元,并承担鉴定及评估费用1.12万元。

  金溪县系“江西十大文化古县”,拥有传统村落128个、明清古建筑11633栋,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剩余698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