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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据澎湃新闻网报道,近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引发热议。虽然该文章很快被删除,但话题热度高居不下。(剩余6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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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了还不能请求离婚误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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