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执法职责属地化的解释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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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金融监管执法职责的属地化经历了从依法设立的单一地方金融组织到兼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转变,并逐渐塑造了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的边界范围和体系架构。地方金融监管执法职责属地化的体系构造,遵循监管执法职责分化的“功能性”与从事金融业务的组织或机构的“地域性”“风险性”相结合的逻辑。(剩余225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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