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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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构和学理讨论一直以来存在风险规制和绝对权利这两种路径。在风险规制路径下,个人信息保护被视为政府基于国家保护义务,治理数据处理对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等基本权所造成风险的规制活动,个人信息本身并不是被保护的对象。在绝对权利路径下,个人信息被建构为民法上的人格权或财产权,其本身具有被保护的价值。(剩余27513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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