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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疤,不要着急去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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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有一次,我跑得太快,重重摔了一下,右手腕处被蹭破一小块皮儿,鲜红的血珠密密地渗了出来。简单处理后,过了两天,蹭破皮儿的地方表面凝成了一层薄薄的血痂。

那层红褐色的血痂斑斑點点的,看着心烦,我一直想把它揭掉。终于,在慢慢地撕开一个口子后,我心一狠,牙一咬,快速揭掉了血痂。顿时,火辣辣的疼痛感顺着手臂传至大脑皮层。(剩余8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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