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幼儿园教学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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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非遗”传承和传统文化传承要全方位、全学段、全过程融入从幼儿园到大学直至继续教育,并要“以幼儿园、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传统武术、体育竞技、民间美术、工艺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进行审美体验、增长科学知识、培养行为规范等功能。(剩余30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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