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野下家庭暴力类婚内侵权的认定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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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若遭遇家庭暴力,即使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亦应有权获得救济。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于错误地以离婚损害赔偿条款为由对婚内侵权之诉不予立案或驳回诉请,忽略了受害者获得民事赔偿的需求。婚内侵权应通过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进行规制,但需要区分“基于婚姻产生的特殊义务”与“一般法律义务”两种不同情况,对于侵犯配偶基本人身权利的情形不宜降低责任标准。(剩余237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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