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应在地方立法中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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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修法工作是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虽然直辖市的区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和修法权,但应当发挥好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有所作为。

一、发挥工委主导作用,提升立法研究的专业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在参与立法修法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能够充分反映和表达不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使立法更具民主性。(剩余14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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