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转化”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实效
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决定》颁行21年以来的首次修订,本次修订对2000年施行的全国人大《决定》作出多处修改,由原来的11条扩展为29条,在为政府更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支撑的同时,也为各地人大参照制定相关地方人大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办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剩余222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