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条例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民族成分比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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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民族成分比例未作规定,但相当多的自治条例都对此事项作出规定①。目前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成果都还很少。本文尝试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民族成分比例规定的现状以及这些规定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学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剩余65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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