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大湾区立法空间与边界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实践以及法院的适用法律实践对特区法规的审查体现出了比较宽容的态度,这种态度为大湾区经济特区用足特区立法权创造了很大的法律空间,但在依法改革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只有尽量严守法律边界、依法规范行使特区立法权,大湾区经济特区的法治创新才能真正行稳致远。
经济特区立法权是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赋予经济特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经济特区适用的专门法规的权力,其本质是经济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遵循宪法并且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变通的权力。(剩余818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