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株潭三市人大推进区域协同立法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作用,充分采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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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该法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学位管理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

在这部法律立法过程中,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整理上报120条意见建议,其中被采纳约25条,特别是“不授予学位或者学位被撤销,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回避等权利”“毕业论文(设计)不应该是取得学位的必备条件”等建议得到采纳。(剩余18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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