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的赡养义务如何划分?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网友来信:我今年70岁,近两年身体不好,需长期服药,生活难以自理。三个子女均以“工作忙、经济压力大”为由拒绝赡养,也很少探望。我仅靠微薄退休金难以负担医疗费和日常开销,我该怎么办?

莫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剩余1066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