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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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与小明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8年11月生育一女,取名思思。2015年1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思思随母亲小雪生活,小明每月支付思思抚养费2000元(含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

2016年,思思因抚养费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小明从2015年11月起于每月10号前支付思思生活费650元,思思的教育费、医疗费(报销之后)凭有效票据由小明承担50%,直至思思独立生活为止。(剩余10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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