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科技创新“容错”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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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近日印发。《指引》为科研人员划定了清晰的“容错"边界,《指引》明确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适用对象包括深圳市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等)、企业等单位及其具有科技管理职责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活动的人员。(剩余5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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