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价值意蕴、实践梗阻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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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要路径。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农业新质生产力能够通过提高治理主体积极性、增强治理规则实效性以及提升治理行动有效性,赋能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进程。研究认为,在当前农业新质生产力助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中,仍然存在治理主体积极性不足、治理规则约束力弱化以及治理行动向心力不强等困境,对此需要从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保障规则有效供给以及聚焦协商平台建设出发,不断强化治理主体能力、提高治理规则约束效力并尽可能凝聚治理共识,推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现。(剩余101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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